政企分开是构建现代经济体系的关键制度设计,其本质在于厘清与市场的边界,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治理效能提升。
一、政企分开的核心内涵解析
政企分开的核心在于职能分离与权责重构,具体包含三个维度:
1.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度性分离
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行使出资人权利,但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决策。企业作为独立法人,享有自主经营权,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资产增值。
典型案例:我国通过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国资委),将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离,确保企业按市场规律运作。
2. 公共管理职能与市场经营职能的边界划分
应聚焦宏观调控、市场监管、公共服务等职能,例如制定产业政策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;企业则专注于产品创新、成本控制、利润创造等经济活动。
实践中需警惕“垄断延伸”现象,如电网企业涉足设备制造,可能通过交叉补贴扰乱市场公平。
3. 社会服务与商业目标的协调
国有企业需承担普遍服务义务(如邮政、电力),但应通过专营权补偿或财政补贴平衡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,避免“政策性亏损”拖累市场化转型。
二、当前政企关系的主要矛盾与改革挑战
尽管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推进政企分开,但深层次问题仍未完全解决:
1. 职能交叉导致的效率损耗
通过行政审批、项目核准等方式干预企业经营,部分地方国企仍承担维稳、就业等非经济职能,削弱市场竞争力。
2. 监管缺位与越位并存
例如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中,既存在“所有者缺位”导致的内部人控制,也存在行政干预过多限制企业创新活力。
3. 市场化考核机制不健全
部分国企绩效考核未完全与资本回报率挂钩,导致资源错配。2024年数据显示,地方国企研发投入强度仅为1.54%,显著低于国际领先企业。
三、国际经验与中国特色的实践路径
(一)国际改革模式的启示

1. 加拿大“宏观监管型”模式
通过五年规划与年度报告监督邮政公司运营,仅保留专营业务定价审批权,赋予企业高度自主权。
2. 荷兰“渐进式股权改革”
通过逐步减持股份(从65%降至35%),引入市场化治理结构,同时保留“金股权”防止恶意收购,平衡控制权与灵活性。
3. 阿根廷“激进私有化”教训
全面开放邮政市场导致监管失效,恶性竞争加剧普遍服务危机,凸显能力建设的重要性。
(二)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
1. 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
通过“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”机制,确保党组织在战略决策中发挥“前置把关”作用,避免资本逐利性与公共目标冲突。
2.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
公益类国企强化成本规制与服务质量考核;商业类国企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,2025年国资委要求刚性兑现任期制契约化管理。
四、深化政企分开的实用建议
(一)对的政策建议

1. 完善法律框架
制定《政企分开实施条例》,明确禁止直接干预企业采购、人事任免等经营权。
2. 优化国有资产管理
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专业化运作,2024年地方国企通过产权市场盘活存量资产2439亿元,需进一步扩大试点。
3.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
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穿透式监管系统,重点监测垄断性行业交叉补贴、关联交易等行为。
(二)对企业的转型建议
1. 构建市场化经营机制
推广“赛马机制”,在新能源汽车、数字经济等领域通过内部竞争激发活力,例如北京经开区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。
2. 完善风险隔离制度
设立“防火墙”分离政策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,避免社会责任拖累整体盈利。
五、未来展望:从分离到协同的新范式
随着新质生产力发展,政企关系需从“物理分开”转向“化学协同”:
数据共享平台建设:开放公共数据支持企业创新,如北京市“区长会客厅”通过政企对接加速技术成果转化。
产业链融通生态构建:2024年地方国企与央企联合开展“共链行动”,在轨道交通、工业母机等领域形成跨区域协作。
政企分开并非简单的职能切割,而是通过制度设计激发与企业的互补优势。唯有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方向,才能实现“有效市场”与“有为”的有机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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